2015年10月29日 星期四

「生命倫理學」(二) 的心得

今日介紹的生命倫理()學有簡介西方倫理學與東方儒家生命倫理學的核心價值,而其中西方倫理學主要以四大原則為主:

()尊重自主原則
()不傷害原則
()行善原則
()公平原則

  課程得一開始,老師接著繼續解釋上次堂的論點,正義原則(The principle of justice)正義可解釋為「公平(fairness)、應得的賞罰(desert)、給予應得的資格(entitlement)。」如果是用什麼人應得正義的觀點而言,正義被解釋為「對人公平、正當及適切的處置,它指陳了在面臨相抗衡的主張或訴求時,必須以公平的基礎來執行裁量的道德義務。」正義的形式原則(The principle of formal justice)可定義為:對於同等者予以同等對待,不同等者不同等對待,即是正義對於同等者予以不同等對待,不同等者同等對待,即是不正義。
 
  師這次也有談到仁、義、禮、智四端。這四端就其作為展露不忍人之心的較具體的 呈現來說,它們即是實踐或表達不忍人之心的道德原則。不忍人之心即是不忍他人受傷害之心,這一惻隱不安的表現,孟子統攝在「仁」之下。此即表示孟子是以「仁」涵攝「不傷害原則」與「仁愛原則」。羞惡之心即是對不道德行為的羞恥厭惡的表現,這可以含有對自己及對他人,即社會上不道德行為的一種不屑的表現,因而對人對己皆有一至公無私的道德感,由此可通於「公義原則」。


  最後老師有給我看一個類似小兒麻痺的紀錄片,影片中得主角,為了想大家知道他自己得病,用攝像機拍下他每日的生活,希望在有限的時間裡,趁自己還有一些部位可以移動時,努力紀錄下屬於自己的生命光芒,讓大家知道身心障礙者,也能夠快樂得活著,也能去工作,雖然他的生命,可能不久遠,但是他可以比正常人更發光發熱,讓我很感動他願意分享得最後的生命,給我們知道他平常怎麼生活,然後最後逐漸得走向死亡,我覺得他比我們常人更有勇氣,可以坦然的接受一切,並沒有怨天尤人,還是想好好的、快樂得活著,沒有放棄自己的生命,而是努力得去分享屬於他得一切,希望他的身體可以讓他多拍一點東西,最後完成紀錄片,讓台灣的人都可以知道他是生命的鬥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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